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易班中心
位置: 网站首页 > 服务指南 > 易班中心 > 正文

宪法宣传日 | “宪”在进行时

作者:   时间:2023-12-04   点击数:

 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宪法日,本次宪法日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一、宪法制定历程

1.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

3.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4.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二、宪法活动主题

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围绕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根本路径和努力方向。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日前联合印发的通知,2023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重点宣传内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三、宪法知识普及

(一)设立宪法日的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同时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既属于人民也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二)宪法的重要性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全国各民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三)宪法的作用

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让宪法精神在全体人民心中落地生根,最终化作每个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行动,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四)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政治权利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传承宪法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以宪法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大学生,做一名优秀的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火”燃烧“学习热情”,以“青春之我”担起“青春责任”,自觉的担负起我们这代人的职责和使命,让宪法的伟大光明永远照耀华夏大地。

作为中国知识青年的一员,也作为内蒙古农业大学的一份子,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CopyRight 2012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275号  邮编:010019

邮箱:xsc@im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