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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易班优秀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21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引向深入,按照2023年教育部思政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提升学校开展网络思政和易班建设的质量,增强学校运用易班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和网络文化建设的能力,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易班优秀评选的通知》要求,我校拟推荐一名辅导员参加自治区“优秀易班辅导员”项目评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可推荐一名负责学院易班工作的辅导员,任职半年以上(指在一线负责学院易班工作的辅导员),目前仍在岗。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热爱易班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质高尚。遵循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3.工作有显著成效,专业素养突出。申报者应充分运用易班开展工作,努力加强学院易班示范建设工作,能打造特色栏目,通过易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具有个人特色,有主题性、教育性的系列活动。

4.按时保证质量完成学校易班发展中心交办的各项易班工作,积极参与各级易班各类活动,能积极动员学院学生参与校内外易班主题活动。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

(一)材料申报(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4日)。按照评优方案(见附件1)将各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入相应表格见(附件2),以“XX学院2023年优秀易班辅导员评优申报材料 ” 命名 (包含附件2、支撑材料pdf版),12月24日中午12:00前打包发送至nndybfzzx@126.com。

(二)组织评审(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7日)。从各学院推荐人员中,学生工作处择优推荐一名辅导员报送自治区易班发展中心,自治区易班发展中心审核所有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公示结果(2024年1月12日前)。以自治区高校易班发展中心名义下发表彰通报,颁发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易班评优工作是推动我校易班工作创新发展,激发各学院内在动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成效。认真对照评选标准条件,组织推荐工作,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作用发挥。各学院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强化指导,协同推进,加强内涵建设,吸引师生广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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