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自治区直属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第三巡察组从2023年04月15日至05月21日对学生工作处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紧紧围绕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师生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学生工作处党支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电子信箱:nnddwxcz3@163.com;设立意见箱,位置在:东区逸夫楼三楼南侧楼梯旁边。欢迎广大师生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05月21日。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