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将进行学生校外住宿摸底排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对待。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生校外住宿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各学院要认真研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生校外住宿专项管理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切实把学生校外住宿专项管理工作纳入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日程,仔细排查校外住宿的学生信息,认真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应要求其搬回校内住宿;
(二)对极少数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向他们耐心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并逐一登记,按要求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外住宿学生信息汇总表》,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说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经本人与家长双方签字报学院备案;
(三)要切实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管理,决不能留下管理和教育工作的空白点;
各学院请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周四)前,将《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外住宿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递交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ndxscjyglk@126.com(注明学院),纸质版需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外住宿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2021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