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以下9名同学根据学生本人的申请,经过学院对其日常行为跟踪考核,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决定解除其纪律处分。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及时向学生工作处(部)反应。
联系电话:4304012
4318916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7日
6.7解除处分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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